我校教师于占宝荣获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

发布者:党委宣传部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16日 09:13    浏览次数:

近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表彰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》,我校教师于占宝荣获“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”荣誉称号。

2017年2月6日晚9时许,于占宝同志不畏严寒,两次跳进冰冷刺骨的松花江中,救回了两名年轻人的生命。鉴于于占宝同志见义勇为的壮举和骄人业绩,近年来他受到吉林市、吉林省各级嘉奖,先后被授予“吉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“江城好人”“吉林市五一劳动奖章”“吉林省道德模范”“吉林好人标兵”“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””“中国好人”等荣誉称号。

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,崇高的事业需要崇高的追求。见义勇为模范是时代的英雄和楷模,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。全校师生要以受表彰的于占宝老师为榜样,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,带头树立良好社会风尚,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全省社会和谐稳定、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(供稿单位:党委宣传部)